武汉通过提升主干道绿化,补种大规格行道树,推行城市绿地和公园建设,组织形式多样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自然教育,举办市民喜爱的花市花展活动等,全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为市民提供更高品质的绿色福祉。
IEA预计,到203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包括水电)占全球发电量增长的一半。建筑部门应围绕提升能效、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强化绿色标准等方面展开相关工作。
第五,加快金融绿色化布局。丹麦拨款40多亿美元用于社会住房的改造,以增加绿色就业岗位于建华表示,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减排为抓手,深入推进一微克行动和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数据显示,2020年,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首次实现30+,较十二五末的2015年下降了42.6微克/立方米,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保持最优,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记者从1月18日召开的北京市回顾十三五展望十四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大气污染治理专场获悉,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三个协同,即PM2.5和臭氧污染治理相协同、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相协同、本地治污和区域共治相协同。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建华18日表示,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已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得益于法规标准体系国内领先、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区域协作更加深入,打赢蓝天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就。利用热点网格技术,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执法,在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管等方面构建智慧+环保监管新模式。具备条件的缺水地区可以采用分散式、小型化的处理回用设施,对市政管网未覆盖的住宅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生活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后实现就近回用。
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开展试点示范,推动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将污水资源化关键技术攻关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部署相关重点专项开展污水资源化科技创新。重点流域、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结合当地水资源禀赋和水环境保护要求,实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
目前,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充分,利用水平不高,与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还存在不小差距。研究制定十四五污水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规划。
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四、健全污水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十三)健全法规标准。按照中央部署、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要求,推进指导意见实施。研究污水资源化利用统计方法与制度,建立科学统一的统计体系。
将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节水开源的重要内容,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全面系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编制污水资源化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实践案例,推广一批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质监测评价和用水管理,推动地方和重点用水企业搭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十)实施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
秉持节水即治污的理念,坚持节水优先,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重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破损修复、老旧管网更新和混接错接改造,循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抓紧制定再生水用于生态补水的技术规范和管控要求,适时修订其他用途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分级分质系列标准。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十七)强化科技支撑。探索开展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系统分析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需求,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近日发布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严格监督实施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要求。落实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制度,编制实施入河(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指导文件。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
加快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等区域污水收集支线管网和出户管连接建设,补齐毛细血管。三、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工程(七)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
推动制修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出差别化的污染物排放要求和管控措施。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污水处理企业等组建污水资源化利用创新战略联盟,重点突破污水深度处理、污泥资源化利用共性和关键技术装备。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从污水中提取其他资源和能源,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缺水城市新建城区要因地制宜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有序开展相关建设。市县政府担负主体责任,制定计划,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完善价格机制,加大财政金融激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重点围绕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废水利用,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企业用水效率提升。
聚焦重点难点堵点,因地制宜开展再生水利用、污泥资源化利用、回灌地下水以及氮磷等物质提取和能量资源回收等试点示范,在黄河流域地级及以上城市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规划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实现再生水规模化利用。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将再生水纳入城市供水体系。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五、保障措施(十八)加强组织协调。
资源型缺水地区实施以需定供、分质用水,合理安排污水处理厂网布局和建设,在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水质标准,通过逐段补水的方式将再生水作为河湖湿地生态补水。在长三角地区遴选电子信息、纺织印染、化工材料等国家高新区率先示范,到2025年建成若干国家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督促有关方面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考核和取用水管理,确保《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落到实处。推广种养结合、以用促治方式,采用经济适用的肥料化、能源化处理工艺技术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制修订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装备、工程、运行等标准。开展企业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
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低成本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选择严重缺水地区创建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
丰水地区结合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以稳定达标排放为主,实施差别化分区提标改造和精准治污。完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中非常规水源利用指标考核相关规定,加大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的权重,实行分类考核。